国腾创投基金
国腾创投基金每年投资300万元人民币,由成都国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特别设立并委托创投基金委员会负责管理。其目的为促进和提高成都学院的教学、科研、学术水平;促进产、学、研更好的发展和结合;促进教学改革和不断深化和完善;鼓励和支持学生创新、创业和研发能力的提升。同时激发大学生进行知识创新和开展科研活动的热情,培养当代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重点支持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四川成都软件技术专修学院的教职工及在校大学生进行创新创业的科研专项基金
主要支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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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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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国际国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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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节能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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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腾产业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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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教学手段提升(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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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改革项目(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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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意、预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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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定市场前景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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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中试和产业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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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国内大赛获奖项目、专利申请成功项目
注:不支持软课题项目和技能、培训、高耗能、非环保类。
支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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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类:优秀项目创意奖
支持对象:项目尚未实施,但项目创意或创业方案本身具备可行性,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先进性。
支持方式:每个项目创意(或创业方案)奖励申请人2000—3000元,奖励名额为每年不超过3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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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B类:项目孵化
支持对象:实施初期的项目,或者拟实施且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
支持方式:投入项目初期的孵化资金或提供项目启动资金,一般不超过20万元。根据项目需要,可帮助引入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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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C类:项目投资
支持对象:已实施的项目,或符合国腾集团产业发展方向。。
支持方式:由创投基金(单独或联合外部风险投资基金)投资,投资金额根据项目需要确定,不设上限。同时,帮助引入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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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创投基金命题竞标支助类
支持对象:获得国腾创投基金命题竞标项目的团队。
支持方式:由创投基金(单独或联合外部风险投资基金)投资,投资金额根据项目需要确定,不设上限。同时,帮助引入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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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教改支助类
支持对象:原创的教改项目。
支持方式:创投基金根据项目实际进行支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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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竞赛奖励类
支持对象:参加竞赛获得优异成绩的教师、学生、指导老师。
支持方式:创投基金按照成都学院将奖励标准,进行同等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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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实习补助类
支持对象:接收成都学院在校大学生和聘用成都学院应届毕业生的集团各公司。
支持方式:凡接受成都学院大学生实习实践,按每个学生40元/工作日标准支付补助给使用单位(最长三个月,每个公司每年人数最多不超过5人;凡聘用转正半年及以上成都学院应届毕业生,给予聘用单位一次性奖励3000元/人。);申请人应根据项目所处的阶段和个人的具体情况,申请一种相应的支持方式。同一项目原则上每次只能获得其中一类支持,但项目成长和成熟后,可申请下一阶段支持。(如获得“优秀项目创意奖”支持的项目,实施后可申请项目孵化或项目投资的支持。)
注:同一个申请人同时申请几个B类或C类支持的,创投基金原则上只能支持一个项目;国腾创投基金委员会还将在公司注册手续的办理、企业经营 中的管理培训及相关政策的把握等各个方面给予申请人支持。
支持条件
项目申请B、C类支持,应具备以下条件:
- 项目特性
- 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
- 产品市场
- 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重点支持
- 项目应具备一定的成熟性,重点支持研发阶段和中试阶段的项目。
- 申请人资格
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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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软件专修学院在校学生、教职工。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
(3)申请人有一定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大学生在校期间品学兼优,无不良在校记录;在校教职工和在职员工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人员。
申请程序
直接申请地点
- 在校学生在学院团委(创投基金学生办公室)
- 教职工在学院科研处(创投基金教师办公室)
- 软件专修学院师生在成都国腾实业集团创投基金综合办公室
申请方式
- 按要求填写申请材料(申请书、可行性报告以及附件等)
申请须提交的材料
- 《国腾创业投资基金项目申请书》
- 《国腾创业投资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国腾创业投资基金项目预算申报书》
- 申请人身份证及学生证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已经营一定时间的企业,需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两年度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以及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复印件);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 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须报送企业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复印件)和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复印件) 拟新设立企业的在校学生需提交在校期间学费已缴清的相关证明文件
- 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的复印件)
- 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 (如奖励证明、用户定单等的复印件及产品照片)
关于审批
1、国腾创投基金各办公室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国腾创投基金各办公室一般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向申请人告之(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
2、受理审查合格的项目,采取透明公开、择优选择的原则进行立项审查。立项审查未通过的项目,一般自对该项目进行受理审查之日起三个月内通知。
3、通过立项审查并报创投基金支持的项目,将于立项之日起20日内以申请人可以获知的方式通知申请人,并与其签订《国腾创业投资基金项目合同书》。
4、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申请人可根据需要备份申请材料。